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征询报价方式处置一批废旧物资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说明
(一)报价者通过电话咨询或现场查看设备,了解实际情况。
(二)不收取所有参加报价者的保证金;
(三)不再聚集开标,报价放置信封密封,信封上写明报价人信息,未按要求放置或信封破损等不予收录;
(四)根据单位工作要求,处置时间(进场时间)另行通知。
二、询价原则
(一)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平交易;
(二)报价者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本次处置物品,购买者必须自行搬运,且必须全部清运出场地,不允许有选择性的搬运;
(四)本次所处置的物资设备为报废设备(含信息化设备、电器、家具等,现场查看索取清单),报价者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最高者将获得购买权;
(五)获得购买权的报价者,需一次性付清拟购买物资设备的全部款项,全部款项付清后才可以拆、运所购买的物资,如投标当日15:00之前交不齐购买款,属自动放弃购买权;
(六)获得购买权的报价者所购买物资设备的拆、装、运输费及其他杂费一律由报价者自负;拆、装、运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关,由获得购买权的报价者自负;拆、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任何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七)获得购买权的报价者所购买物资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包括缺少部件)都不影响本次最终投标价格,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获得购买权的报价者承担。
三、报价程序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4日(现场查看时间为3月4日下午14时)
(二)填写报价单(格式自拟),并密封盖章交至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30-10:00分。
(三)联系方式: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
联系人:卢志军、13503975313。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