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医院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项目(项目编号:AYSRMYYZBB-2023-034),做如下变更:
1、取消《谈判文件》第二章-设备要求-基本技术要求中“便携式智能服务终端、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AI摄像头,互为配套同品牌产品”的要求。
2、《谈判文件》第二章-总体要求“本项目必须能够保证与河南省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相关接口开发调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投标人须于《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专项承诺并提供服务终端厂家出具的对接承诺函,提供虚假承诺或无法落实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予以处罚。”变更为:“本项目必须能够保证与河南省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相关接口开发调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投标人须于《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专项承诺并提供:便携式智能服务终端、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AI摄像头厂家分别出具的对接承诺函,提供虚假承诺或无法落实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予以处罚。”
3、《谈判文件》第三章-履约保证金“不需缴纳”变更为:“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能履约的则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4、《谈判文件》第一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谈判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6、本次“安阳市人民医院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项目变更公告”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变更的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安阳市人民医院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