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所需车辆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点击:1090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5-8-7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所需车辆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1.2交验地点:安阳县境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35.7万元;

1.5项目编号:安县采购谈判(2015084号(总第206号)

1.6分标段情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标段

车辆采购项目(轿车3辆)(详细情况见谈判文件)。

1.7交验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投标单位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872015813;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

3.3报名(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3.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20下午330分整(北京时间)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4.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续军

电话:18537210072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49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

传真:0372-228398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