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所需车辆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1.2交验地点:安阳县境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35.7万元;
1.5项目编号:安县采购谈判(2015)084号(总第206号);
1.6分标段情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标段
车辆采购项目(轿车3辆)(详细情况见谈判文件)。
1.7交验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投标单位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3.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3:30分整(北京时间);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4.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续军
电话:18537210072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49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
传真:0372-228398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