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774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21-12-7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1)156号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信息
日期:2021年126
磋商小组成员刘鑫、琚海、李智刚
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单价3.3元/个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路8号  ;

序号

成交标的名称

交验

交验地点

1

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

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称:安阳县公安局

地址:安阳市灯塔路中段路北/安阳县公安局(安泰大道)北100米      

联系人:郝鹏涛  

联系方式:13569075876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聂光辉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根据预算规模,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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