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特种执勤巡逻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1099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20-10-14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特种执勤巡逻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特种执勤巡逻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0112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1013
谈判小组成员:李拥军、朱铁岭、王陈重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市正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238600.00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邺城大道铁西路1000米路北泰祥汽博园A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服务承诺

1

安阳县公安局所需特种执勤巡逻车项目

品牌:别克牌

型号:SGM6521UBA1

1

交验期:合同签订日起2日内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公安局

地址:安阳县公安局(安泰大道)100米         

联系人:郝鹏涛   

联系方式:1356907587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聂光辉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600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