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0—44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编号:GBZC2020183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所需安阳市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0年7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1 |
安阳市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平台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
780000 |
金额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安阳市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平台 |
东软 |
/ |
1项 |
780000 |
四、评审专家名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1700元。
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yggzy.cn”、“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同期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1号
联系人:傅冰
联系方式:0372-2130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 聂光辉
联系方式: 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光辉
联系方式: 0372-2283981、2283982
九、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部门代码:11410500005577159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2-51090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