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0-44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平台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7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1日 - 2020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0年07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中: (1)2.2.2.2技术-4.自主可控要求:2分 “为推动信息化自主创新应用,同时基于信息安全考虑,投标人所投标软件平台完成鲲鹏软硬件体系的兼容性适配,并获得具有鲲鹏官方认证效力的鲲鹏适配相关认证证书得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2)2.2.2.3履约能力-7、业绩:6分 “所投平台开发商具有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平台等类似业绩的,建设主体为国家级部门的得6分;建设主体为省级部门的得3分;建设主体为地(市)级部门的得1分;不累计、不叠加,本项最高得6分,以业绩合同为准。” |
变更为 |
(1)2.2.2.2技术-4.自主可控要求:2分 “为推动信息化自主创新应用,同时基于信息安全考虑,投标人所投标软件平台完成鲲鹏等国有自主产权软硬件体系的兼容性适配,并获得具有鲲鹏等国有自主产权官方认证效力的适配相关认证证书得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2)2.2.2.3履约能力-7、业绩:6分 “所投平台开发商具有重型车污染防治类监控平台业绩的,建设主体为国家级部门的得6分;建设主体为省级部门的得3分;建设主体为地(市)级部门的得1分;不累计、不叠加,本项最高得6分,以业绩合同为准。” |
5、更正日期:2020年07月17日18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1号 |
联系人:傅冰 |
联系方式:0372-21306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
联系人:聂光辉 |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聂光辉 |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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