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滑县自然资源局所需《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点击:1491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20-3-24
   
 

关于滑县自然资源局所需《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委托,就滑县自然资源局所需《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名称:

联合体主体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地质物探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新郑路3号。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内容

1

《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012月底完成成果上报省政府

详见附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国土空间规划是未来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空间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新形势下的新生事物,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规划。融合了主体功能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多种规划,涵盖了“山水林田湖草”多个方面,需要掌握的政策和专业知识覆盖面广、要求高,非某一家技术单位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选择具备有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生态环境等专业背景的技术单位,组成规划联合编制技术团队共同完成编制任务。      

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河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文件提出规划编制应委托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联合体承担,专题研究可委托相关领域专家团队承担。

同时,为提高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引领性和科学性,为能争取到有限的高质量、高水平技术资源,如期完成规划编制,参考省《导则》要求,结合滑县实际情况,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议由中规院牵头,联合河南省地质物探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合作单位。

其主要优势、唯一性体现在:

一是两个技术单位实力强、资质互补、优势互补,有利于确保规划编制成果质量;

二是中规院编制了滑县《滑县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和《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熟悉滑县城市规划情况;河南省地质物探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参与了滑县多项土地规划相关业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熟悉滑县土地规划情况;两个技术单位组成联合体有利于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现行“两规”的有效衔接和当地党委、政府发展意图的充分表达;

三是中规院深度参与自然资源部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指南、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指南等一系列空间规划改革相关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并承接了全国及大量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等;河南省地质物探测绘技术有限公司,是省自然资源厅技术服务支撑单位,这都有利于上级政策、标准更精准的贯彻落实。两个技术单位政策、标准把控全面、精准,对滑县空间总体规划通过审批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按国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时间安排紧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涉及发改、自然资源、建设、市政、航空、测绘等多部门相关内容,只有具有高技术水平、熟悉滑县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情况,并且能延续利用原有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收集的良好基础的技术单位才能确保按时完成。

(二)相关法规依据: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以上技术单位编制实力强,并都曾负责或参与了滑县相关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由该联合体编制可确保规划的延续性,并能提供后续服务,这是其他单位或联合体中某一家单位所不具备的,符合单一来源的适用条件。

省内周边市县采购情况:安阳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已完成采购,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鹤壁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技术合作单位,现已编制完成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林州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已确定了技术合作单位;安阳县目前已经进入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综上所述,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具有特殊性,且以上两家单位均曾负责或参与滑县多项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相关业务工作,拥有数据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鉴于以上情况,借鉴其他市县项目经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20324日起至2020331日止。

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联系人:聂光辉、黄鑫,联系电话:0372-22839812283982)、滑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372-8182596) 并同时抄送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0324

附件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