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亮化照明管理处所需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及监理采购项目(标段1)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677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9-7-3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亮化照明管理处委托,就安阳市亮化照明管理处所需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及监理采购项目(标段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亮化照明管理处所需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及监理采购项目(标段1)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19-87              受理编号:GBZC201928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信息
日期:201972
谈判小组成员赵殿国、陈文学、李黎明
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评标室。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捌万零捌佰元整(¥180800.00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53号;

序号

主要成交

标的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亮化照明管理处

联系人:李黎明

电话: 13523303677

地址:安阳市灯塔路东段649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鑫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712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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