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地震局所需安阳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升级改造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点击:701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9-1-28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地震局所需安阳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进行澄清与修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阳市地震局所需安阳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升级改造

原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9-5     受理编号:GBZC2019018

原公告日期:2019 1 8

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

二、澄清与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2.3履约能力中业绩“投标人自2015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提供一份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50万元小于等于300万的案例,每个得0.5分;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案例,每个得1分,最多得12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否则本项不得分。)

修改为:

“业绩: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及项目专业特点,对投标人自2015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经验进行打分,具体内容如下:

按项目所含产品大类(以下三项)业绩进行评估:

1、投标人每提供一份“静态展示场馆”类业绩案例的得0.1分;最多得1分;

2、投标人每提供一份“人与科技互动场馆”类业绩案例的得0.2分;最多得2分;(“人与科技互动场馆”界定标准:以签订合同项目清单为依据,科技类展项金额占合同金额50%及以上,界定为“人与科技互动场馆”)

3、投标人每提供一份以地震相关知识为主导,“地震类人与科技互动场馆”类业绩案例的得1分;最多得9分。(“地震类人与科技互动场馆”界定标准:以签订合同项目清单为依据,地震相关项目占合同项目清单总项50%及以上,界定为“地震类人与科技互动场馆”)

注:为尽可能的保障合同的真实性,以上条款应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及网址、验收报告四项内容,同一业绩合同不累计得分;为便于评审,提供的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中应附有项目清单,并对所列项目展示形式、展示内容、展示金额有详细清晰描述;提供的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未有项目清单的,可提供已服务项目甲方出具盖章的项目清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未能显示的,对应条款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2019 1 8日—2019 1 15日”修改为“2019128日—201922日”。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9129日上午9时”修改为2019222日上午9时”。

(四)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应重新下载已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注:各潜在供应商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进行下载澄清与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地震局

联系人:杨晟楠

电话: 0372-2958371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319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中段(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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