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司法局所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版面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511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9-1-11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县司法局委托,就安阳县司法局所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版面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司法局所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版面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ASFZC2018-136-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110
谈判小组成员:陈续军、赵红勇、周文胜

评审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宏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肆仟壹佰壹拾肆元整(154114.00

地址:汤阴县城关镇东关

序号

主要成交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服务承诺

1

公共法律服务工

作室工作人员公示栏

宏凯定制

614

交验期:合同签订7日内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宏凯定制

614

3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制度

宏凯定制

614

4

各村公共法律服

务工作室标牌

宏凯定制

614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县司法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37281102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北段369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鑫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中段(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19111日至2019114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19115日至2019123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400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