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打分情况,就安阳市殷都区文化广播新闻和旅游局所需文化活动室设备项目(二次)(安殷财招标采购(2018)406号)第四章 评审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中“2.2.2.2技术(1)产品质量性能 (20分)
a、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地及性能叙述清楚、详尽,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
b、投标产品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优于一项指标,加1分,最多加5分;
c、投标产品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低于一项指标,扣2分,“产品质量性能”分值扣完为止;”
修改为:“2.2.2.2技术(1)产品质量性能 (20分)
a、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地及性能叙述清楚、详尽,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
b、投标产品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优于一项指标,加1分,最多加5分;
c、投标产品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低于一项指标,扣2分,“产品质量性能”分值扣完为止;”
2、、《磋商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市殷都区文化广播新闻和旅游局所需文化活动室设备项目(二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磋商文件》中被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人:安阳市殷都区文化广播新闻和旅游局
联系人:奚雁科
电话: 18568837657
地址:梅园路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中段(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