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殷都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原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委托,就“殷都区许家沟乡兴鑫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殷都区许家沟乡兴鑫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安殷财招标采购(2018)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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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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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1月13日
谈判小组成员:刘爱花、李存宾、张建国
评审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会议室。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勘查院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陆仟伍佰肆拾叁元整(¥:136543.00)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科学大道81号;
序号 |
主要成交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殷都区许家沟乡兴鑫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成果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殷都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原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372-5866819
地址:安阳县水冶镇人民路南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2283981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殷都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原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