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所需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335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8-11-14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委托,就“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2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18193          受理编号:GBZC2018105(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1113
谈判小组成员:姚铭栋、吴洁、马建茹
评审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五、成交信息

标段2

成交供应商:河南博源德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肆仟元整(¥354000.0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6号楼9903号;

序号

主要成交

标的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服务承诺

1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安捷伦 7890B

1

交验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空气净化仪

依拉勃  Halo

2

3

液氮

北分气体  175L

30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马建茹 

电话:0372-2310360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831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鑫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310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