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就信号灯拆除安装及升级改造道路标志牌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号灯拆除安装及升级改造道路标志牌
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8—68 受理编号:GBZC20108079(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8年10 月19 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1月9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拥军、吴彦飞、李文涛、朱兴旺、王伟
评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标段1
中标人:安阳市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482500.00元;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路8号;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信号灯拆除安装及升级改造
序号 |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交付(实施)期 |
交付(实施)地点 |
1 |
信号灯拆除安装及升级改造 |
合同签订20日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系人:王伟
电话:13903722905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7238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