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工学院委托,就“采购小型挖掘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小型挖掘机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18—10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7月19日
谈判小组成员:贾宏辰、陈志强、杨晓勇
评审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市正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邺城大道铁路西1000米路北泰祥汽博园A区;
序号 |
主要成交
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1 |
小型挖掘机 |
三一牌 SY16C |
1台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安阳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工学院
联系人:孙崇灿
电话:0372-2909729
地址:安阳市黄河大道西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鑫
电话:0372-2283982、2283981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