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不动产网络查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确定,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网络查控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18—7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6月1日
谈判小组成员:陈兴恒、李青峰、卢志军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厅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市青之盛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地址:汤阴县城关人民路中段
序号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服务承诺 |
1 |
防火墙 |
交大捷普F4000 |
1台 |
交验期:合同签订7日内
交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 |
光闸 |
交大捷普JGAP |
2台 |
3 |
交换机 |
华为 S5720 |
1台 |
……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卢志军
电话:0372-3163408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杨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