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委托,就“安阳高新区洪河河道水面保洁(长江大道桥-光明路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洪河河道水面保洁(长江大道桥-光明路桥)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20号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三、 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5月9日
磋商小组成员:申艳荣、朱五星、王晓刚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评标室。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株洲市荷塘区正鸿打捞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元整每年(350000.00元/年)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775号金域半岛7栋2401室;
序号 |
成交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安阳高新区洪河河道水面保洁(长江大道桥-光明路桥)服务 |
2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王晓刚
电话:0372-2997533
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亚松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为5250元/年,服务期2年)。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