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61-2009警服 男春秋、冬常服》《GA262-2009警服 女春秋、冬常服》 |
面辅材料 |
面料:70/30毛涤单面哔叽;防静电涤纶长丝绸,经纱84dtex/48f(FDY)20dtex导电丝,纬纱84dtex/36f(FDY)质量≥75 g/㎡;臂章、专用标志扣、衬布等其他辅料在公安部定点生产企业范围内采购 |
样式 |
严格执行部颁标准《GA261-2009警服 男春秋、冬常服》《GA262-2009警服 女春秋、冬常服》 |
号型与规格 |
春秋常服号型按GA250规定,上衣按5.4号型系列,裤子按5.4、5.2号型系列。A、B、C体型中间体的主要部位规格尺寸、通用部件规格尺寸及极限偏差按标准,规格尺寸测量位置按标准《GA261-2009警服 男春秋、冬常服》《GA262-2009警服 女春秋、冬常服》 |
颜色 |
面料颜色:藏蓝色;里料颜色:藏蓝色;领底呢颜色:符合标样;衬料颜色:身衬、贴边衬与面料相匹配,其余可用白色;袋布、掩襟里、滚条为藏蓝色;护环垫布颜色:与所结合部位的材料颜色及规格相同;缝纫线颜色:与面、里料相匹配;绣花线颜色:银灰色;拉链颜色:与面料相匹配;色泽偏差范围:与色泽标样对比,符合GB250规定的4级,每套一致;非表面部位色差对比按标准规定,评定级别按GB250规定。 |
裁片、敷衬与归拔、缝制工艺 |
严格执行部颁标准《GA261-2009警服 男春秋、冬常服》《GA262-2009警服 女春秋、冬常服》 |
锁钉工艺 |
按锁钉工艺表,扣眼对正 |
产品标志 |
严格执行部颁标准《GA261-2009警服 男春秋、冬常服》《GA262-2009警服 女春秋、冬常服》 |
外观质量 |
1外观疵点要求:产品表面各部位外观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规定,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一处疵点。非表面部位比3号部位要求可放宽一倍;2上衣胸部、领子、驳头、下摆、腰身缝、袖窿、裤子臀部、腿部、脚口等处熨烫平服、烫迹线顺直,臀部圆顺,裤腰宽窄一致。整烫后在干燥、通风环境下吊挂放置至少12小时后,才可整叠包装。抽风干燥,产品平服、整洁美观,干燥、无烫光、水渍、变色。敷衬部位无脱胶、渗胶及起皱。 |
成品理化性能 |
1材料内在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成品水洗尺寸变化率:≥-1.0%;3成品洗涤外观质量:敷衬部位无起泡、脱胶,各部位的缝合线路起皱级差与GA253规定的级差样照对比不低于2级;4成品合缝部位缝口脱开程度≤0.5㎝;5成品游离甲醛含量≤200mg/㎏;6成品PH值符合GB18401中B类产品要求。 |
包装、运输及贮存 |
包装标志、包装材料、尺寸、方法及防护等严格执行部颁标准GA252规定 |
检测要求 |
需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