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局采购楼体亮化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518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8-3-23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财政局委托,就楼体亮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楼体亮化

采购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181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322
谈判小组成员:李拥军、王福全、毛学永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安阳市元大亮化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玖万陆仟陆佰元整(¥96600.00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曙光路曙光东区18号楼1楼营业房;

序号

主要成交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服务承诺

1

景观照明灯

蓝彩

12

工期:合同签订20日内;         施工地点:安阳市财政局指定地点

2

常规照明灯

蓝彩

594

3

防雨电源

蓝彩

30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毛学永

电话:13663729519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富源街2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亚松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

成交施工单位应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