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所需电子白板教学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的补充公告
  
点击:576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7-11-14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电子白板教学设备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按照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约束机制,于2017年11月13日在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科的监督下,调阅了安阳市文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现就2017年11月2日发布的“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所需电子白板教学设备项目成交结果的变更公告”进行如下补充:
一、安阳市文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承诺
1
激光投影机
光峰光电AL-LW110UST
7台
交验期:合同签订10日内
交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电子白板
创思CWI0(95)-1
7套
3
壁挂式多媒体教学一体机
翰之博CM200
7套

 
二、补充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上发布。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 13949507748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永康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鑫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四、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