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监督检查中心所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单位监督检查工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423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7-10-17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委托,就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单位监督检查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确定,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单位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17-14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其中:

采购人推荐供应商:河南同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河南立兴会计师事务所、安阳相州会计师事务所、河南赫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四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1016
谈判小组成员:聂亚文、王卫红、周文长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厅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同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成交优惠率:10 %(大写:百分之十)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单位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二年

安阳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5109190

地址:安阳市财政局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黄鑫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向南6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