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局所需政法专款专用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点击:629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7-7-17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县公安局委托,就政法专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政法专款专用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7)48、5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7年6月20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7月12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静芳、赵红勇、王森林、郝海波、宋淼
评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品欧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1239900.00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楷林IFCc座1408室

序号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交验期
交验地点
1
政法专款专用设备
合同签订7日内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郝鹏涛
电话:13569075876
地址:安阳市灯塔路中段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亚松
电话:0372-2283982、2283983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