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广电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安阳县“广电新能源”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599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7-4-14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广电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阳县“广电新能源”设备购置”项目进公开招标采购(标段1根据法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确定,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广电新能源”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7)2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评审日期:2017年4月13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新旺、周旭辉、陈庆华、杨社美、李明宪
评审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
五、成交信息
标段1:
成交供应商:保定中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玖佰壹拾捌万玖仟零肆拾元整(¥:9189040.00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鑫县永盛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1
太阳能组件
中泰
12605块

标段2:
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不予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广电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18625868668
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2283983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