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图书采购项目二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点击:507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7-4-1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7-12),现进行二次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提供的标段1选定书目(电子版)和标段2选定书目(电子版)涉及种类较多,如出现书目中信息有误(如书号与书名或作者等不符、书目重复等)时,将由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协商进行解决。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样书的要求,修改为“投标单位须按所投标段提供采购单位标段1选定书目(电子版)、标段2选定书目(电子版)的目录中任选30种做为样书(需提供32开、16开等主流开本,不接受异形本);并全加工相应的图书,再附相应的编目数据。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实物样书”的评分标准予以评审。”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实物样书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按所投标段提供采购单位标段1选定书目(电子版)、标段2选定书目(电子版)的中任选30种做为样书(需提供32开、16开等主流开本,不接受异形本),提供该30种样书的MARC格式的标准编目数据纸质打印本,数据保证匹配采购单位图书馆数据系统。每提供一种符合要求(在选定书目中、编目数据准确且加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最多得30分。提供符合要求的样书数量不足20种的,该项不得分。”

4、鉴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7418日上午900”。

5、《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图书采购项目二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招标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372-3807311

地址:汤阴县中华路与人和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杨、彭亚松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O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