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安阳市防汛物资补充购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第Ⅱ标段的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防汛物资补充购置项目
二、采购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6-23
三、采购项目标段2简要说明:冲锋舟、防汛橡皮舟、救生圈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原中标结果公告日期:2016年11月9日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闫勇、马丽霞、张改臣、马靳鲜、郭大江
六、变更内容:
标段2
原中标人:安阳大汉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546500元;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红旗路58号红旗大厦1单元803室
七、现变更为:
标段2
中标人:河北得一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659000元;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辛庄村
八、中标结果变更原因:
该项目于2016年11月9日发布结果公告,公示期间,第Ⅱ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大汉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阳景峰商贸有限公司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故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得一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九、中标信息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站、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2-3696209
地址:安阳市武夷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2283983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
十一、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