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图书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点击:554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7-3-27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7-12),现进行如下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2.2具体技术要求及标段内容”中关于样书的要求修改为“投标单位须按所投标段提供采购单位标段1选定书目(电子版)、标段2选定书目(电子版)的目录前45种中任选30种做为样书(标段1中不含新增书目);并全加工相应的图书,再附相应的编目数据。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实物样书”的评分标准予以评审。”

2、《招标文件》“第二章2.2具体技术要求及标段内容”中关于采购书目的可供率修改为“投标单位须提供采购书目95%以上的可供率,投标时提供可供图书明细情况”。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实物样书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按所投标段提供采购单位标段1选定书目(电子版)、标段2选定书目(电子版)的目录前45种中任选30种做为样书(标段1中不含新增书目),提供该30种样书的MARC格式的标准编目数据纸质打印本,数据保证匹配采购单位图书馆数据系统。每提供一种且加工符合要求的得1分,最多得30分。样书提供数量不足20种的,该项不得分。”

4、采购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已经对标段1选定书目、标段2选定书目进行了完善,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向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索取“选定书目(电子版)

5、鉴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7414日上午900”。

6、《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需图书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招标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372-3807311

地址:汤阴县中华路与人和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杨、彭亚松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O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