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医院所需紫外光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98 次 作者: 收集整理 发布:收集整理 时间:2016-1-5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内黄县人民医院所需紫外光治疗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紫外光治疗仪

1.2.招标编号:内采购公开〔2015061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紫外光治疗仪1台(Ⅱ类6826医疗器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 采购预算:29.5万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注: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15—20161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楼梯口(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

3.4 本次公开招标实行无记名购标,购标时不用提供任何资质,交费领取招标文件即可。

3.5 本次公开招标如有澄清与修改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直接查看公告,不再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126日上午10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楼梯口(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

4.3开标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内黄县招标采购综合网ww.nhzbcgw.com、“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内黄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孙亚东

电话: 0372-3332688

地址:内黄县人民路西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杨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