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安阳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y),在【交易主体登录】入口完成注册。凭数字证书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4-27 |
2、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安阳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7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县磋商采购-2024-27-1 |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安阳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
1700000 |
1700000 |
是 |
17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2.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性承担责任(部分材料需按《磋商文件》第六章14-1附件提供核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陆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y),在【交易主体登录】入口完成注册。凭数字证书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
3.方式:网上下载;具体流程请查询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0372-3387739。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于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示范区)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 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7.3.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示范区) 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y 《磋商文件》简称“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 |
地址:安阳市紫薇大道509号 |
联系人:马华莉 |
联系方式:152918739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
联系人:彭亚松 |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彭亚松 |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