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及数据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及数据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4)35号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6月7日
谈判小组成员:王静芳、李翠芳、杜银涛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1角/页(大写:肆角壹分每页)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姚砦路133号6号楼26层2610号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城路北段路西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2-209777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聂光辉
联系方式: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7日